为进一步加强我校专业发展,解决部分专业教师严重短缺问题,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我省《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3〕88号)等政策规定和要求,结合2024年度我校公开招聘人员计划,经长治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同意,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五)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本次公开招聘共计2人,具体岗位情况详见《长治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6月及以后出生);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报考者的学历需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7月底前取得;参加自学考试、成人考试等教育形式人员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本次招聘专业要求参照教育部最新公布的研究生招生专业设置,即参照“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知识库设置,技能水平要求参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各类院校自主设置的专业、专业学位领域调整前的专业、海外学历学位的专业、技工院校专业等未列入的,由我校负责资格审查,根据主要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认定。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户籍、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招聘公告在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s://rsj.changzhi.gov.cn/),长治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http://www.sxczyz.cn/)发布。
(二)公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地址为:长治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编制处(长治市捉马西大街356号)。
报名时间:2024年7月1-2日,每日8:30至11:30,15:00至18:00,逾期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