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招聘辅导员公告(5号)

2024-06-25 17:37:17阅读:0地区:吉林电脑版

  2.面试前,由学校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未颁发学历学位证的,持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岗位需求的其他材料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3.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考试时间、方式等内容由我单位负责在考试前通知考生。考试成绩在我学校人事处网站进行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的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我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人选在学校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一)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二)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

  (三)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注意事项

  凡报名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核、面试或考核、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网站(http://www.ccsfu.edu.cn/)为本次公告的发布网站,该公告同时在吉林智慧人社网站发布。学校人事处网站为此次公开招聘的工作网站,有关招聘事项及各种通知等信息,均通过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报名咨询电话:

  0431-86908045、86908043

  (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人事处)

  联系人:杨老师、矫老师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十一、本公告由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2024年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少数民族辅导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5号)

  2.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招聘报名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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