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天津蓟州区教育系统招聘教师工作方案

2024-06-25 19:12:00阅读:0地区:天津电脑版

  为了满足我区教育教学的需要,确保教师队伍的可持续发展,经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批准,拟公开招聘教师364人,纳入事业编制。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文件要求,制订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数量及对象

     天津市蓟州区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364人,招聘对象为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及本市退役士兵。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4年毕业以及2022、2023年毕业后未就业的毕业生。

     本市退役士兵是指具有本市户籍且由本市应征入伍,服役满两年(含)以上,光荣退出现役的士兵,不包含已按有关规定安置工作或自动放弃安置工作资格的退役士兵。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岗位所需专业、条件,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择优聘用。

    三、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终身从教的志愿,有良好的品行;

  3.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3年6月28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面向本市退役士兵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及以下(1988年6月28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专业指导目录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等。

  对于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报考人员,在校期间取得国家教育部门承认且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的双学位证书或辅修专业证书(证书上必须注明专业)的,可依据双学位证书或辅修专业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

  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所学内容要与专业需求相一致。

  在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4届高校毕业生,可在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容缺后补”机制,核查上述证件的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如拟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应聘资格;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取得时间截止到现场资格审核(参加2024年教师资格证认定人员需到认定机构开具相关证明,并填写教师资格证承诺书(见附件)参加报名、考试和现场资格审核);

  6.具有岗位要求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

  7.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社会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相关政策。

  9.符合所报考岗位的其他资格要求。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政务)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6.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7.有精神病史的人员;

  8.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9.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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