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东汕头技师学院招聘眼视光技术专业专任教师公告

2024-06-25 19:20:52阅读:0地区:广东电脑版

  应聘人员属2024年应届毕业生的,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及证明;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及证明并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及证明并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2)招聘岗位中专业条件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以下简称《公务员专业目录》)设置。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列表的,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

  若所学专业为《公务员专业目录》中旧专业的,按其对应的专业名称进行报考。如旧专业后注明“部分”的,须征询汕头技师学院同意后报考。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公务员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若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以相近专业报考。相近专业报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按汕头技师学院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除《公务员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三)资格复审

  汕头技师学院在面试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7月8日(8:30-17:00);

  地点:汕头技师学院南校区(广东省汕头市濠江区磊广大道669号)行政楼604。

  2.对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报名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验后当场退回)。

  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汕头技师学院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

  被取消面试资格人员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书面告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复核。

  3.发放面试通知书:现场资格复审合格的,向应聘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1.面试时间地点及须知等有关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和内容:面试时间20分钟,面试方式为试讲和结构化面试。面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等。

  3.面试成绩: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成绩和入围体检人员公布

  按照招聘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相同的,则由汕头技师学院另行组织面试以确定名次。

  汕头技师学院在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面试成绩合格人员和体检人员名单在汕头技师学院官网、微信公众号公布。

  (五)体检

  体检标准、工作要求和程序、工作纪律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

  教师岗位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体检操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费用等有关事宜在汕头技师学院官网、微信公众号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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