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面试成绩:面试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120司机”岗位面试在笔试前以现场技能操作方式进行,成绩合格者参加笔试。拟笔试人员名单在彭阳政府网站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总成绩计算方法
(一)专业技术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二)“120司机”岗位总成绩以笔试成绩计算,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笔试成绩并列时,组织加试。
七、体检
体检工作由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八、考察
经体检合格列为考察对象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实施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应聘资格再次审核。考察中发现应聘者存在本方案中所列不得应聘相关情形的,不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以及其他不宜进入事业单位工作情形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中如发现因个人品德差、有不良政治或诚信记录、弄虚作假等行为且被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在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解除处分或超过处分期的除外),并确有事实依据,经纪检监察部门书面确认的,取消应聘资格。
九、公示与聘用
(一)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通过彭阳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事实后再研究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10个工作日内)不报到的,取消招聘资格。
(二)医院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岗位递补
(一)递补情形
1.在资格复审阶段,因不符合资格条件或自愿放弃出现的空缺名额,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的应聘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在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阶段,因应聘者自动放弃或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以及因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或不符合聘用条件出现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面试成绩均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的应聘者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不递补情形
1.拟面试人员名单公示公告发布后至面试结束,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2.聘用文件印发后,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十一、其他事项
(一)凡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因其他重大事项影响导致本次招聘时间、方式等事项调整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研究作出合理安排,并在彭阳政府网站发布补充公告或通知,请应聘者及时关注。
(三)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参加招聘的所有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情形的,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平因素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四)应聘者要提供正确的联系方式,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