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通化市东昌区事业单位招聘街道事业编制人员公告(1号)

2024-06-25 19:26:46阅读:0地区:吉林电脑版

  根据《中共吉林省委城乡基层治理工作委员会印发<关于提升党建引领“平战结合”基层治理效能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关于进一步畅通优秀城市社区工作者晋升通道的意见》等有关规定,通化市东昌区事业单位面向东昌区辖区内城市社区(按城市社区管理的乡镇社区)现任的“两委”成员招聘街道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通化市东昌区事业单位计划招聘街道事业编制工作人员5人,为街道所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被聘用人员应继续在社区工作3年以上。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2024年通化市东昌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街道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8年6月19日—2006年6月19日期间出生),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2024年6月19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6.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点为2024年6月份,即到2024年6月份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

  7.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取得学历的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学历的人员,须于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二)岗位条件

  1.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等其他条件,详见《2024年通化市东昌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街道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2.限东昌区辖区内经街道(乡镇)党组织推荐,区委组织部审查确认为优秀的现职城市社区(按城市社区管理的乡镇社区)现任的“两委”成员,具有2年及以上“社工岗”正职(社区党组织书记和居民委员会主任)工作经历或3年及以上社区“两委”成员工作经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2025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4年毕业生。同时,统招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情形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审查、缴费确认、下载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等均通过网络进行。

  (一)职位查询

  各招考岗位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咨询电话等详见《2024年通化市东昌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街道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报考者对招考岗位中有关专业、学历、经历等资格条件有疑问的,可拨打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日9:00至2024年7月2日15:00。

  2.具备资格条件的考生登录报名网站(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739)。选择相应报考单位、岗位进行报名。考生网上填写信息后,要按要求上传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职业资格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4年度通化市东昌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街道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推荐表》(附件2)等相关材料电子图片及近6个月内的正面免冠证件彩色照片。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1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它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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