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
公开招聘考试采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凡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携带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及有关证件(书)原件,经招聘单位验证无误后方能面试。验证时,招聘单位要认真核对报考人员在《报名登记表》上提供的各项信息与证件(书)材料原件是否一致。报考人员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真实有效证件的(如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材料),或《报名登记表》上填写信息为虚假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报考人员的面试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招聘单位通知考生。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
街道根据考试成绩排名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并组织到指定南宁市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内容参照事业单位的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按考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不予录用。
六、公示和聘用
(一)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联审结果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提倡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二)公示期满后,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城区政府审定,同意后由街道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并根据需要安排到相关社区工作,同时报江南区民政局备案。
(三)被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首期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相关待遇
所聘用人员的相关待遇按照《江南区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及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八、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应密切关注电话及信息通知,及时关注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了解情况,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未被列入参加面试或录用人员的应聘材料,将代为销毁,恕不归还;
(三)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报考人员:
1.报考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报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4.拟聘人选放弃聘用资格或不服从安排的;
5.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
6.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四)此次公开考试招聘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或授权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招聘无关;
(五)本简章由南宁市江南区那洪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南宁市江南区民政局
2024年6月24日
原标题:2024年南宁市江南区公开招聘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nnjn.gov.cn/yw/gggs/2024ngggs/t59526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