⑤岗位其他条件中要求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人员每人仅限报考1个岗位,报名登记表提交后,不得更改。同时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考试资格。应聘人员提交的各项信息须真实、准确、完整,且符合报考岗位公告条件,对提供不实信息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涉嫌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
(二)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应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及相关材料,凡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资格。
1.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由张掖市水务局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审,资格初审时间:7月4日至5日18:00,共2天。现场报名的,由张掖市水务局现场审核考生资料;网络报名的,由张掖市水务局对考生提交的相关材料,在48小时内完成资格初审并通过电话或邮件反馈考生。初审结束后,因提交材料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予补报。
2.资格复审
张掖市水务局对初审合格人员进行复审,审查结果由张掖市水务局电话通知考生,资格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及时向报名人员告知、说明理由。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部分。
笔试报考人数与岗位计划(开考比例)不得低于3:1。资格审查结束后,除005号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可将比例降至2:1,其他岗位若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在张掖市水务局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报考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于2024年7月9日18:00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1.笔试。笔试实行百分制,以闭卷形式统一组织,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通过市水务局网站当天予以公示。
考试时间和地点根据工作需要,另行确定。具体以考生《笔试准考证》的时间和地点为准,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准考证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市水务局负责通知考生领取。
2.面试。依据应聘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计划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比例不足时可降为2:1。面试以结构化面试为主,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能力等。面试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通过市水务局网站予以公示。
3.综合成绩计算。本次公开招聘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如出现小数,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有一项缺考或成绩为零分者,不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排名为先。
(四)人选确定与聘用管理
1.拟聘人选确定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
2.体检
拟聘人选确定后,由张掖市水务局及有关下属单位组织实施体检工作。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必要时进行复检,结论以复检为准,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如发现他人替检、弄虚作假、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失真的违纪违规行为,不予聘用;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不合格或本人主动放弃体检资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该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3.考察
成立考察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采取审核考察对象档案、个别谈话、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征求相关单位意见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