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长沙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中级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人员管理
1.合同管理:中级雇员不具有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不占用行政和事业编制,由用人单位与雇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按照规定约定试用期,同时约定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经相关部门同意,可以续聘;考核不合格,可以解聘。
2.薪酬及福利:中级雇员待遇实行年度薪酬制。中级雇员年度薪酬为7-11万元/年,根据所聘人员的学历、职称、工作年限等情况予以核定。
三、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本次招考报名截止日前未取得毕业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参加报名(2024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暂凭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参加资格审查,但应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非2024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招聘计划及具体条件
此次招聘岗位1个,招聘计划1名,详见附件1:《2024年长沙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公开招聘中级雇员岗位表》
说明:1.35周岁以下是指1988年6月25日以后出生。
2.学历及参加工作年限满足下列之一:本科毕业后具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或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无工作经历要求。
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应为全职工作经历,工作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工作经历和服务年限时间截止计算至2024年6月25日。全日制在读期间(含国外留学学习期间)的实习、兼职、参加社会实践等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时间。
3.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后才可报名。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经教育部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招聘程序
发布信息—网上报名—资格初审—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考核—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含资格终审)—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一)发布信息
招聘简章、拟聘用人员公示通过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changsha.gov.cn/)、长沙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官网长沙决策咨询网(http://zfyjs.changsha.gov.cn)公开发布。有关考试具体安排、各环节相关信息等均在长沙决策咨询网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不另行通知。未按要求参加招聘考试各环节的考生,视为自行弃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