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初审
资格审核时间:2024年7月1日9:00—7月6日17:00
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可于24小时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核结果,审核通过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三)资格复审
1.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7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地点:包头医学院交流中心三楼会议室(由包头医学院南门进入,向东50米路北)
2.相关要求
请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准备好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与应聘条件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相关的证书原件、复印件以及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以下证件及材料:
(1)报名登记表、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成绩单等相关材料。
(4)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报考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资格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打印面试准考证时间请考生关注包头医学院官网相关通知。
(四)面试方式及分数
1.面试方式及分数
(1)教师岗位采取试讲和按指定题目回答问题的方式进行,试讲不得使用多媒体设备,回答问题和试讲在20分钟内完成,满分100分;
(2)实验技术人员及专职辅导员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回答问题时间为10分钟,满分100分。
2.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事宜通过包头医学院官网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计算方法:面试满分为100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平均成绩,作为应聘人员的最终成绩。
4.应聘人员凭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或护照)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凡是在面试开考前未按规定时间到场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5.面试时,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最终成绩须达到8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6.面试时应聘人员不得穿着行业或特殊职业制服,不得佩戴有明显特殊标记的配饰。
(五)体检及考察
1.考试结束后,学校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组织加试(加试形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2.体检由包头医学院负责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公示和聘用
1.我校对拟聘用人员在包头医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入职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如有特殊情况暂不能入职,须向学校履行请假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