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人员经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岗位名额,由招聘单位研究是否递补,如需递补,按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考察和体检人选及结果在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6.公示与聘用(2024年9月底前)
(1)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由招聘单位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党组审核。拟聘人员名单通过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
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招聘单位负责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报送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拟聘人选核准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招聘资格,缺额不再递补。
(3)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单位凭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录用核准通知书向市委编办申领《空岗卡》,并办理相关进人和聘用手续。
被聘用的工作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试用期6个月(毕业生初次就业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报考市教育局岗位的应聘人员须知: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亦不得以之前取得的学历报考。根据《海南省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方案》《海口市中小学教师“市(区)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方案》要求,新聘用人员统一实行“市管校聘”的管理模式,须自觉服从市教育局的调配和交流安排。专业技术岗位聘任视学校岗位空缺情况而定。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5年内不得从市直属学校调出或参加各类招聘(录)考试。
(二)重点园区企业
应聘人员于2024年7月1日8:30至7月12日17:00登录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haikou.gov.cn/),按照网络提示,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重点园区企业岗位招聘全过程由企业确定并组织实施。
四、相关政策
(一)薪酬待遇
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人才,按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薪酬福利待遇。重点园区企业引进人才,由用人单位提供相应的薪酬福利待遇。
(二)住房补贴
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可按规定享受住房租赁补贴或购房补贴。住房租赁补贴博士3000元/月,硕士2000元/月,本科1500元/月,累计发放不超过36个月;购房补贴博士3.6万元/年,硕士2.4万元/年,本科1.8万元/年,累计发放不超过3年。
(三)其他支持
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可按规定申请购买安居房,本人及家属就医、子女就学等由相关部门予以保障。
本公告由中共海口市委人才发展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98-68710569、0898-68722013。
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898-68724595、0898-68724598。
点击查看>>
1:海口市面向全国招聘引进企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表(事业单位)
2:海口市面向全国招聘引进企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表(重点园区企业)
中共海口市委人才发展局
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21日
原标题:海口市2024年面向全国招聘引进企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aikou.gov.cn/xxgk/szfbjxxgk/ggtz/202406/t136448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