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需复印户主页和本人页),原件审核后现场退还。
3.面试
面试主要考核应试者的逻辑分析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考试计分
考试总成绩采取百分制,合格分数为60分,按面试成绩占40%、笔试和录入测试各占30%相加合计作为总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并依次排名。若总成绩相同者,则依次按照面试成绩、录入测试成绩、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名次。考试总成绩将在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门户网站公布。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序,按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员应当按时参加体检,否则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研究确定为考察人选,按程序组织进行考察。
(六)递补
出现以下情形的,我院可在考试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1.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资格的;
2.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4.试用期内因个人原因放弃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本次招聘考试总成绩有效期为1年,自总成绩公布之日起算。在成绩有效期内,出现劳动合同制书记员岗位人员空缺的,在招聘考试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人员。
(七)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列为拟聘用人员,在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人员管理及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与龙湖法院签订劳动合同,首次聘期为3年,其中试用期2个月。聘期届满经考核合格可续签聘用合同。
薪酬待遇按我院同岗位人员现有薪酬标准执行。
五、其他事宜
(一)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二)考生必须使用本人身份证报考,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如因联系方式错误联系不上考生,或考生未及时查看信息等原因影响招聘的,相应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考生填报信息和提交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材料或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
(四)本公告由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如对参加本次招聘有疑问的,可在工作时间内致电本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754-88887373,0754-88996629。
(五)本次招聘有关事宜将适时在我院门户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附件:《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2024年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报名表》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
2024年6月21日
原标题: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2024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lhfy.stcourts.gov.cn/article/detail/2024/06/id/799557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