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大兴安岭地区漠河市纪委监委、市委巡察办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6-25 10:23:03阅读:0地区:黑龙江电脑版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和《大兴安岭地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大办文〔2019〕67号)等规定,经漠河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需求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计10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等情况详见《2024年漠河市纪委监委、市委巡察办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统招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6.户籍不限:

  7.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6月21日至2006年6月20日期间出生),具备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6月21日后出生);

  8.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招聘考试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各类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6.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7.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被县级人民政府责令期限改正后拒不改正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漠河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mohe.gov.cn/)发布,报考人员可查阅招聘岗位、报考资格条件等。

  (二)报名操作流程

  本次招考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可登录招聘考试系统(https://mh.zhaopin.com/),完成注册、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等操作。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7月1日9:00-7月3日17:00期间登录考试系统进行注册、报名,逾期不再补报。应聘人员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只能选报1个岗位。要认真阅读并上传《诚信承诺书》,真实、准确、完整提交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本次招聘采取“打包招聘”即:“先考试后选岗”的方式进行招聘。

  2.政策性加分。项目生(“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退役大学生士兵(含毕业当年上半年入伍且符合毕业条件人员)、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疫情防控一线编外医务人员等享受笔试政策性加分人员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个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至2024年6月30日(含)。笔试结束后,另行通知进行政策加分现场审核,对审核通过人员,将在漠河市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示。未按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3.网上资格审查。2024年7月1日9:00至7月3日17:00期间对报考申请进行网上审查,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者须认真核对所报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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