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州市从化区教育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教职员公告(第三次)

2024-06-24 15:39:35阅读:0地区:广东电脑版

  (五)考察

  广州市从化区教育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相关规定执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重点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各方面情况,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提出是否合格的考察意见。考察不合格的,广州市从化区教育局取消其录用资格,并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决定。

  (六)公示

  根据应聘者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onghua.gov.cn)及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公示5个工作日。

  五、聘用

  (一)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为拟聘用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分配到相关单位工作,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二)拟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聘用期间按广州市从化区的有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解除聘用。聘用人员可在聘用半年后申请办理户籍迁入从化手续。

  (三)所有拟聘用人员因自身原因造成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职手续的,视为放弃入职资格。

  (四)入聘职位按事业单位职位聘用政策办理职位聘用。

  (五)人员录用后按学历从相应职位起聘。具有本科学历的暂定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暂定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暂定专业技术十级岗位。

  (六)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职位出现空缺的,可按同一职位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决定。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员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则面试成绩高分者排名优先递补;若仍出现同分,则再次进行面试,高分者排名优先递补。

  六、其它事项

  (一)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证件不齐或证件与报名登记表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二)港澳居民报考者根据《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7号)的规定执行。

  (三)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职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考生报名后视为认同公告所有内容,须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于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和虚报、隐瞒有关情况骗取考试资格等违纪违规行为,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并列入诚信记录;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报考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

  2.报考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或隐瞒任何不适宜聘用情况的。

  (五)本次招聘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以此次招聘名义组织的任何行为,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六)从化区教育局可根据工作进度对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作出适当的调整,并将调整时间及时在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onghua.gov.cn)及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公告,考生自行关注相关信息。

  七、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工作日的9:00—12:00、14:00—18:00

  咨询电话:020-87935143;监督投诉电话:020-87941578。

  本招聘公告解释权归广州市从化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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