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需提交材料。
通过网站报名的应聘者,需在附件处上传以下①-④材料pdf扫描件: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②初始学历到最终学历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毕业生如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需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由就读学院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
③应聘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应提供党关系所在党支部或党委半年内出具的证明并盖章;
④应聘岗位要求具备相关能力和水平的证明及其他材料,如发表SCI论文需要提供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的引证检索报告,中文期刊需要提供封面页、目录页、原文、封底。
通过邮箱报名的应聘者,除了以上①-④,还需填写并提交以下⑤-⑥pdf扫描件:
⑤《河北中医药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⑥《河北中医药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一览表》(附件3)。
3.资格审查
我校人事处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如需补充上传材料,将通过邮件通知。资格审查结果通过报考人所留邮箱通知本人,请务必及时查看邮箱。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选聘资格。
(三)测评考核
由河北中医药大学专家组成评委会,采取面试或试讲的形式进行考核。结合面试表现、学习工作经历、科研成果以及岗位匹配性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根据测评考核情况初步确定人选。
测评考核的时间、地点、形式、结果将通过电话或学校官网等方式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公示
体检工作由河北中医药大学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中医药大学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心理健康状况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河北中医药大学官网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五)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拟聘人员名册,连同招聘情况报告及拟聘人员相关证件材料,按程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系统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1-89926062(河北中医药大学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89926053(河北中医药大学纪检监察室)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908225(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七、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河北中医药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河北中医药大学人事处唐老师
联系电话:0311-89926062
电子邮箱:hbzyydxgkzp@163.com
河北中医药大学
2024年6月21日
附件:
2.河北中医药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3.河北中医药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一览表.xlsx
原标题:河北中医药大学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rst.hebei.gov.cn/pageWarp?isId=1718963050245sia&id=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