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2024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工作需要,拟采取选聘方式招聘工作人员46名,均为事业编制,制定选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中医药大学始建于1956年,主校区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是全国建校较早的高等中医药院校之一。建校60余年来,培养出包括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医大师在内的数万名中医药人才。现为河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高校、河北省重点骨干大学、河北省“双一流”建设高校、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教育部卓越医生(中医)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高校、中医学专业“5+3”一体化培养院校,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拥有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中药学、护理学、针灸推拿学5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4年河北中医药大学拟选聘工作人员46名,要求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硕士。年龄一般在40周岁及以下(1983年6月21日以后出生),对于学校紧缺或者业绩特别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8年6月21日以后出生),专业可放宽到要求专业所在门类。
具体要求详见《河北中医药大学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等设置。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选聘理由
当前,学校领军人才、学术拔尖人才等高层次人才较为紧缺,为满足教学、科研工作需要,急需选聘一批优秀人才,推进学校双一流建设步伐。
五、选聘范围
相关院校博士研究生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六、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中医药大学官网通知公告栏(https://www.hebcm.edu.cn)、科研院所或相关媒体、目标单位等发布招聘信息,到开设相关专业的北京中医药大学、天津中医药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等全国知名中医药大学参加校园双选会、招聘会现场发布宣传招聘信息。委托中介机构寻聘。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博士选聘常年接收报名。
2.报名方式:通过招聘网站和邮箱方式接收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网站报名。
应聘人员请登录河北中医药大学招聘网站(http://zhaopin.hebcm.edu.cn)进行注册、报名,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进行岗位申请。
(2)邮箱报名。
应聘人员应将相关材料以pdf扫描件格式打包(邮件和压缩包文件命名为“2024年度选聘+姓名+岗位名称及代码”)发送至河北中医药大学人事处公开招聘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地址:hbzyydxgkzp@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