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盐城东台市卫生健康系统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24-06-24 15:41:53阅读:0地区:江苏电脑版

  (1)笔试

  笔试分岗位类别进行,内容为相应岗位类别必备的相关基础知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时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以百分制形式在东台市人民政府网和“东台健康”“东台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2)面试

  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不超过核定后的招聘计划数3倍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资格复审,东台市人社局、东台市卫健委负责在面试前对参加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如有复审不通过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员。对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的通知后3日内向东台市卫健委书面陈述申辩。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分析、理论素养、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综合能力,面试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现场告知考生。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面试结束后,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二)体检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核定后的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时,取笔试成绩高者;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考察标准参照盐城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在体检、考察等环节因报考人员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计划缺额时,在该职位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上述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办法依次递补。办理聘用手续后不再递补。

  (三)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东台市人民政府网和“东台健康”“东台人社”微信公众号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监督,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为6个月,2024年毕业生和报考2024年毕业生岗位的人员以及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考核合格者,予以定职定级。2024年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对连续两年未能取得相应执业或技术资格、不能正式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及时终止(解除)聘用合同。

  五、组织与监督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2.本次招聘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第七章第三十六条规定实行回避。

  3.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经发现查实,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聘用资格,同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本次招聘工作由东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5.市纪委监委第十一、七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5-69969511、0515-69969507。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东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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