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葫芦岛市龙港区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4-06-24 16:12:29阅读:0地区:辽宁电脑版

  (6)党员身份证明(附件5);

  (7)应届毕业生证明(附件6),2022年和2023年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未就业证明》(附件7)和《养老保险缴费查询凭证》(从未缴纳过养老保险的,可提供在社保APP查询截图的纸质版)。

  (8)本人手签的《诚信报名承诺书》(附件8)。

  (三)资格审核

  资格审查工作由龙港区委组织部和龙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合格的,确定为参加面试考核人员。

  (四)面试考核

  1.当某岗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名人数小于1:5(含)比例时,考生全部进入面试环节;当某岗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名人数大于1:5比例时,则该岗位符合条件的考生将进行初选,结果使其岗位和人数比例达到1:5。初选方式视报名情况另行组织。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将在龙港区政府网站发布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五)人员调剂

  对于经统一组织的面试考核后,因成绩排名未被本岗位聘用的考生,如若有用人单位提出岗位急需,经集体研究后可按照专业相近及择优的原则,对报考本岗位且研究生阶段是“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的人员或非“双一流”但面试成绩排名前2名的急需紧缺专业的人员进行调剂(调剂人员的面试成绩不低于所有岗位进入下一环节人员的面试成绩的平均值)。人员调剂只进行1次,且仍需葫芦岛市龙港区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人员名单统一在龙港区政府网站公布。

  体检工作由龙港区委组织部和龙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资格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后如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对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选确定后,统一在龙港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次招聘的人员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只允许在龙港区内交流。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报考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

  1.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培训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书籍、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本次招聘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并在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监督下全程阳光操作,敬请广大考生及家长勿信谣传,以免上当受骗。

  2.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具体回避有关规定,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

  3.考生从报名至到岗前,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通知联络;考生应把本人联系方式作为第一选择;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4.在招聘期间,考生如不按所发公告完成规定招聘步骤(程序)的,视为自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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