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葫芦岛市龙港区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4-06-24 16:12:29阅读:0地区:辽宁电脑版

  为提高龙港区事业单位干部队伍整体素质,解决部分事业单位人员不足及工作需要,根据省市事业单位招聘及人才引进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经龙港区委、区政府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4名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要求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岗位信息详见《2024年葫芦岛市龙港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体健康;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为1988年7月16日至2006年7月16日(含)期间出生;其中博士研究生年龄为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即为1978年7月16日至2006年7月16日(含)期间出生;

  5.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是指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报考人员须于报名结束日(含)之前取得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海外院校毕业生须于报名结束日(含)之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

  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持《2024应届毕业生证明》报名,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2022年、2023年离校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但需提供《未就业证明》。其中档案仍保留在毕业院校的,《未就业证明》由毕业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或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其中档案已转到县(市、区)级及以上政府人事、教育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或毕业生就业工作机构保管的,《未就业证明》由相应的档案保管部门出具。

  6.报考岗位的具体要求,以公告中岗位信息表为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近5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

  6.现役军人、在读的普通高校学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7.龙港区内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8.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考核方式进行。

  考核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5分(含),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如果某岗位只有一人参加面试,该考生的面试成绩不低于所有岗位进入下一环节人员的面试成绩的平均值。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公告在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龙港区政府网站统一发布。后续通知类事项,在龙港区政府网站发布。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6日—7月19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每名报考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地点:龙港区政务服务中心B座210会议室(龙港区文化路26号)

  3.报名材料:

  (1)《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照片处需为本人2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本人签字处须手签,不得他人代签);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

  (3)《信息采集表》(附件3),纸质版现场报名时提交,电子版发送至lgqrcyj@163.com,标题注明“姓名+报考岗位”;

  (4)研究生和本科阶段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纸质版一份,海外院校毕业生需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一份;

  (5)在职的报考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一份,如已离职可提供离职证明。确有困难无法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经葫芦岛市龙港区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在体检时提供(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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