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揭阳市揭东区融媒体中心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4-06-24 16:12:52阅读:0地区:广东电脑版

  为加强揭阳市揭东区融媒体中心宣传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等有关规定,经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4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揭阳市揭东区融媒体中心拟公开招聘4名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全媒体采编员3名,电视播音主持人1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以上毕业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8年6月26日以后出生)。应聘人员须于报名首日(2024年6月26日,不含首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及招聘岗位要求的证书、证明材料;其中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法律、法规和本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在读人员、现役军人和国(境)外就读尚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在读人员;

  7.截止报名的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加分规定

  (一)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规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自服务期满之日起,截至本次招聘报名第一日3年以内的,笔试成绩加10分。

  (二)根据《揭阳市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工作意见》(揭市组通〔2009〕31号)规定,在村任职满2周年以上,截至本次招聘报名第一日离开岗位3年以内的,笔试成绩加10分。

  符合加分规定且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须于2024年7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期间,向揭阳市揭东区融媒体中心人力资源中心提供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核,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其中符合加分规定第一项条件者,应提供广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符合加分规定第二项条件者,应提供聘任合同和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颁发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

  五、招聘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择优聘用。具体招聘工作由揭阳市揭东区融媒体中心组织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及附件在揭阳市揭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iedong.gov.cn/jyjdrsbj/gkmlpt/index)和揭东区融媒体中心公众号“金凤视听”发布。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

  2024年6月26日至7月2日。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在报名规定时间内注册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s://www.qgsydw.com),仔细查阅公告及报考岗位要求,按系统提示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100kb以下)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将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料和岗位资格条件的关联性进行资格初审。为方便联系,请所有应聘人员准确填报手机号码并在应聘期间保持手机畅通。

  3.报考要求

  应聘人员注册个人信息后,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时,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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