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半年牡丹江医科大学招聘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公告

2024-06-24 16:13:03阅读:0地区:黑龙江电脑版

  2.面试

  具体时间、地点在牡丹江医科大学官网另行通知。

  根据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数。若达不到3:1的比例,学校将根据岗位需求决定是否进入面试程序。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两个环节,试讲内容由应聘者自行确定,原则上应与应聘岗位或所学专业相关。面试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3.面试后,按照各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当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然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有关人员名单及考试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牡丹江医科大学网站公布。

  五、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人员,提供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牡丹江医科大学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方可参加考察。考察工作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对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

  七、公示

  经学校研究同意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在牡丹江医科大学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签订协议,办理录用手续。

  八、待遇

  录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享受黑龙江省事业单位编制待遇。

  九、其他

  (一)本次招聘过程信息通过牡丹江医科大学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进程,保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四)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五)录用人员须按时转递个人人事档案,录用一个月内不能转递个人人事档案的,取消录用资格。

  (六)在档案审查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违反相关规定或录取原则的,取消录用资格或予以解聘。

  (七)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1年),试用期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八)实行“师德师风、医德医风一票否决”,凡出现违反师德师风、医德医风行为的,予以解聘。

  (九)录用人员须服从岗位安排,入职四年内不允许岗位调整。

  十、联系方式

  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通乡街3号,牡丹江医科大学人事处。

  联系人:谢老师办公电话:0453-6984203

  牡丹江医科大学纪委办公电话:0453-6984606

  十一、本公告由牡丹江医科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牡丹江医科大学人事处

  2024年6月24日

  附件【附件1:牡丹江医科大学2024年上半年用人需求计划表(事业编制).pdf】

  附件【附件2:牡丹江医科大学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附件3:牡丹江医科大学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一览表.xlsx】

  附件【附件4:牡丹江医科大学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思想政治鉴定表.doc】

  附件【附件5:牡丹江医科大学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笔试准考证.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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