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半年牡丹江医科大学招聘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公告

2024-06-24 16:13:03阅读:0地区:黑龙江电脑版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2015〕66号)等文件的要求,结合我校发展建设目标及人才培养实际需求,经学校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黑龙江省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详见牡丹江医科大学官网主页“学校简介”(http://www.mdjmu.cn/xygk/xxjj.htm)。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9人,详见附表(附件1)。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年龄条件:本科学历应为30周岁以下(1994年6月24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应为35周岁以下(1989年6月24日以后出生),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人员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4年6月24日以后出生),具有专业技术高级职称(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9年6月24日后出生)。

  (五)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八)参加我省服务基层项目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应征入伍服满义务兵役退伍的高校毕业生均可报考,并享受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中明确的加分政策。具备上述多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一项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七)应聘者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获得相应学历、学位和相应资格证书,如不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和相应资格证书,将取消录用资格。

  (八)应聘者需满足我校2024年上半年招聘计划中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附属医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国办发〔2021〕20号)政策:“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十)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在记录期的人员。

  6.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流程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网址:http://gkzp.renshenet.org.cn/)、牡丹江医科大学官网(网址:https://www.mdjmu.cn/)发布。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24日8时-2024年6月28日17时,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邮箱报名,不接受其他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按照学校官网发布《牡丹江医科大学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应聘者须提交以下报名材料进行网上报名。

  (1)电子简历。

  (2)《牡丹江医科大学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Word电子版不需要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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