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拟聘人员公示出现异议,经查证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3.拟聘人员主动放弃聘用资格,或拟聘人员经法定程序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4.在候聘期内已聘人员依规辞聘或经查实不符合条件被取消聘用资格的;
5.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其他合理情形。
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测试(笔试、军人贡献值评定、面试)、体检等环节或其他不按要求应聘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十、聘用管理
1.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后,招聘单位通知新聘人员报到,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2.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订立期限不低于3年的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非首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至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对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之日起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监督
(一)信息发布网站
1.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为本次招聘公告、招聘结果的发布网站。
2.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官网为本次招聘公告、测试方式、测试成绩、体检等信息的发布网站。
(二)政策咨询电话
州退役军人事务局:0718-8716067
恩施军分区政治工作处:0718-8304922
(三)监督电话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18-8246709
十二、其他有关事宜
(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现行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
1.附件1:2024年恩施州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随军家属岗位计划表.xlsx
2.附件2:2024年恩施州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随军家属报名表.xlsx
恩施州退役军人事务局 恩施军分区政治工作处
2024年6月20日
原标题:2024年恩施州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随军家属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enshi.gov.cn/xxgk/fdzdgk/zkly/xsydwzkgg/202406/t20240620_158909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