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员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委编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9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与程序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具体程序
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聘用五个程序。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3.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有吸毒史的人员;
6.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
7.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8.现役军人;
9.洪江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10.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共计89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详见《洪江市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与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具体要求
1.年龄计算
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3年6月6日至2006年6月6日期间出生),具体岗位的年龄要求,以岗位计划表(附件1)为准。18周岁以上是指2006年6月6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是指1993年6月6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8年6月6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83年6月6日以后出生。
2.学历(学位)和资格证书要求
(1)报考人员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并取得毕业证书,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招聘要求。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以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留学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和专业证书认证。
(2)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照专科、本科学历报考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且不限专业的岗位。
(3)凡有执业资格或职称要求的岗位,需提供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
(4)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3.专业要求
报考人员的专业以毕业证书所显示的专业为准(2024届高校毕业生以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为准)。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为准。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则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是否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由用人单位根据考生所学课程提出意见,报市人社局党组进行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