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综合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由区卫生健康局、人社局复核汇总,在“恒山之窗”微信公众平台、恒山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或放弃的,不予聘用,所空招聘计划名额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按规定执行工资待遇。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应届毕业生12个月),在此期间不得通过考试(遴选)、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本单位。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相关待遇
一经录用纳入事业编制管理,试用期6个月(应届毕业生12个月)。
六、政策咨询电话
恒山区卫生健康局基层科联系方式:0467-2563022
附件1:2024年恒山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计划表
原标题:2024年恒山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公告
文章来源:http://jixihengshan.gov.cn/hsq/c126c7688c844474b4a488c0126dcda9/202406/c06_29960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