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揭阳市揭东区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6-22 10:18:04阅读:0地区:广东电脑版

  笔试工作由揭阳市揭东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笔试试卷的命题、印制、评卷等工作委托专业机构负责(不指定用书)。

  4.笔试总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报名系统统一公布,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四)资格复审

  1.入围面试人员。根据报考条件及招聘岗位人数,按1:3的比例从笔试成绩合格分数以上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对象。如同一招聘岗位笔试总成绩最后一名入围面试人员名次并列且经面试资格审核合格的,则一并列为面试人员参加面试。

  若出现某招聘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合格总人数少于该招聘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的,则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若招聘单位的专业岗位出现空缺,可从应聘其他单位相同专业要求岗位且未能入围面试的应聘者按笔试成绩合格者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3比例调剂确定为面试对象(由分数高的应聘者自主挑选招聘单位空缺岗位)。

  2.资格复审。在面试前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在报名系统统一用A4纸打印),并在承诺栏签名。如填报错误或虚假信息,责任自负。

  (2)身份证。

  (3)笔试准考证。

  (4)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招聘岗位有要求的提供)。其中2024年应届毕业生暂不能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学生证和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5)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招聘岗位有要求的提供)。

  (6)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国有企业单位的在职正式人员需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7)符合加分条件的应提供相关证书和合同。

  (8)招聘岗位有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材料。

  以上证件或证明材料需与网上报名上传材料一致,均要求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无法提供原件的视为资格审核不合格。

  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所缺名额在报考同一岗位代码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审核。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五)面试

  1.面试时间:面试由区卫生健康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请留意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相关短信通知等信息。

  2.面试成绩: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

  (六)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考生考试综合成绩计算方式: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如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若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考试综合成绩。

  (七)体检和考察

  1.体检。按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名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规定执行。经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

  2.考察。体检合格者为拟考察人选。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执行。经考察,有违法或严重违规等不良记录,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或毕业生就业安置政策的,不予聘用。考察合格者列为拟聘用人员。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揭阳市揭东区卫生健康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九)备案和聘用、待遇及要求

  1.备案。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满后,没有异议或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并及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2.聘用。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前已取得医疗卫生专业执业资格的,须在聘用之日起30日内在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情况下将主要执业机构变更到招聘单位,否则予以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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