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面试。根据招聘人数和笔试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2: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采取异地命题、外聘评委、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的方式进行。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合同制教师面试采取分专业试讲的方式进行;社区工作者和行政执法辅助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对应聘者的适岗能力、职业素质和举止仪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面试成绩100分,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
具体面试时间及相关事宜、面试考场地点和面试成绩在献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布。
(四)综合成绩及岗位排名确定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即: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如同一岗位末位出现综合成绩并列者,合同制教师和行政执法辅助人员采取依次按烈士子女或配偶、退役军人、笔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工作经历长者优先的办法确定排名;社区工作者采取依次按中共党员者、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者、笔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工作经历长者优先的办法确定排名。若仍不能区分排名,则另行加试。在此后的体检、考察及资格复审、公示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也按照此排名顺序确定。
综合成绩在献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布。
(五)体检
体检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根据招聘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时间、注意事项及体检人员名单在献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布。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进行递补。
(六)考察及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及资格复审环节。由县人社局会同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对考生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核报考人员的个人档案等材料原件。未取得学历、学位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7月底前取得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匹配的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教师资格证(合同制教师),再办理聘用、入职等相关手续。
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教师资格证的(合同制教师),取消聘用资格。考察及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无故不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拟聘用人选在献县人民政府官网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进行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聘用及待遇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合同制教师选择任教学校后及社区工作者、行政执法辅助人员,报县政府审批,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合同制教师(不含献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任教学校选择: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本人依次选择招聘岗位任教学校,实行高分优选。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任教学校,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选择任教学校的顺序。
合同制教师待遇:
此次招聘的合同制教师不列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范畴,按《劳动合同法》进行管理,以企业职工身份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各项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所需资金列入县财政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