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县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236名、社区工作者20名、行政执法辅助人员2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及资格复审、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岗位和数量
此次公开招聘共有招聘岗位45个,招聘合同制教师236名、社区工作者20名、行政执法辅助人员2名。具体招聘岗位、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详见《献县2024年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社区工作者和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4年及以前毕业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学信网查询结果为准)。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2024年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不限户籍;合同制教师岗位不限户籍;社区工作者和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岗位须具有献县户籍。
(二)招聘条件
社区工作者应聘人员应具有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服务意识强,热爱社区工作,对居民群众有感情,善于做群众工作;
3.治理水平高,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
4.工作作风正,处事公道,作风民主,严于律己,遵纪守法;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条件;通过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需于报名前毕业取得相应学历;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于2024年7月底前毕业取得相应学历。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合同制教师和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应聘人员应具有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书(合同制教师)等条件;通过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须于报名前毕业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底前毕业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献县2024年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社区工作者和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凡涉及年龄、工作时间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4年7月1日。
报考合同制教师人员报名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但相应教师资格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可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材料报名;纳入免试认定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高等学校师范类2024届毕业生,可持学校相应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合格材料报名应聘。所有拟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在符合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合同制教师、社区工作者岗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受党纪、政纪、政务处分,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4.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