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黄山黟县人民医院引进医疗卫生人才公告

2024-06-22 09:20:16阅读:0地区:安徽电脑版

  (4)资格审查由县委人才办、县人社局和县卫健委进行。

  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其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放宽至1: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三)专业测试

  对于同一岗位报考人数不超过30人(含30人)则采取专业测试方式进行;对于同一岗位报考人数超过30人(不含30人),则采取先加试笔试(满分100分)后专业测试方式进行,笔试后按成绩高低确定前30人参加该岗位专业测试。如果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则一并确定为专业测试人员。加试笔试成绩不计入专业测试成绩。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置最低控制分数线,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工作由县委人才办、县人社局会同县卫健委及县人民医院组织实施。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专业测试成绩(满分100分)当场向应聘者公布。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加试笔试及专业测试的时间、地点及具体相关事项在黟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公务员招录及事业单位招聘板块(http://www.yixian.gov.cn/zwgk/public/column/6615899?type=4&catId=6718549&action=list&assignOrgId=6616529)上另行公布。请考生自行查看。

  (四)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人选按岗位引进人数,在同岗位专业测试人员中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在黟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公务员招录及事业单位招聘板块(http://www.yixian.gov.cn/zwgk/public/column/6615899?type=4&catId=6718549&action=list&assignOrgId=6616529)上公布。

  按照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体检由县人社局会同县卫健委负责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由县人社局会同县卫健委及县人民医院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2次。

  六、签约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黟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公务员招录及事业单位招聘板块(http://www.yixian.gov.cn/zwgk/public/column/6615899?type=4&catId=6718549&action=list&assignOrgId=6616529)上公示一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县卫健委将拟聘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县人社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

  对违反公开引进人才规定或未能在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引进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引进人才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对于聘用的非本地户口人员,用人单位提供住宿及中餐。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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