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滦州市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结合我市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85名。现公告如下:
(特别提示:本次招聘的政策、方法、程序、时间安排、有关要求等内容,已在本公告详尽写明,请报名人员认真阅读。)
一、招聘原则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和信息发布
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共招聘工作人员485名,其中市直、镇街事业单位综合类165名、医学类45名、教育类275名。各招聘单位的拟招聘人数、岗位条件等详见《滦州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本次公开招聘通过“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sj.tangshan.gov.cn”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栏目、“唐山人才网公开招考栏目(https://gongkaizhaokao.tsrcw.com)”、滦州市人民政府网、滦州发布公众号、滦州市电视台发布招聘信息,公布招聘的单位、岗位、人数、条件以及报名、考试安排等。在招聘过程中的重要通知事项,将通过“滦州市人民政府网”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所报岗位的户籍要求。户籍以报名首日(2024年7月1日)户口所在地为准,招聘岗位对户籍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报名人员、“高校毕业生”不受户籍要求限制。原为滦州市户籍人员或配偶为滦州市户籍的已婚报名人员,视为具有滦州市户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其服务地、服役地为滦州市的,视为具有滦州市户籍。
6.符合所报岗位的年龄要求。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岗位信息表》年龄要求为“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3年7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期间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7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期间出生;“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3年7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期间出生。“45周岁及以下”是指1978年7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期间出生。以此类推。
7.符合与所报岗位相适应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和技能条件。
报名人员学历底限(学位底限)或以上学历(学位)的专业名称必须与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一致(详见《岗位信息表》)。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为“专科专业”、“本科专业”、“二级学科”的,须一字不差(设定的专业要求带括号的,审核时含括号中的内容;设定的专业要求不带括号的,只审核括号外内容);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专科专业大类”、“专业类”、“一级学科”的,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审核。
使用学历底限(学位底限)以上的学历(学位)报考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岗位时,若专业名称与岗位条件要求的“专业类”所包含的具体专业名称一字不差的,视为同一专业。
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家对专业归类有过调整、专业名称有所变更的,与所设专业属前后衔接关系的专业,视为同一专业。
取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的报名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相近、课程基本一致,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可报考该岗位。
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取得的学历(学位)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取得学历(学位);在国外(境外)取得学历的人员,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外(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