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认真做好2024年度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函〔2024〕1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共涉及13家事业单位,37个岗位,计划招聘70人。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2024年梅河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号)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6月20日至2006年6月20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3年6月20日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2024年6月20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6.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取得学历的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学历的人员,须于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服务期限已满或无服务期限的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或用人权限部门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2025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4年毕业生;同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提醒考生注意:考生无论省内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的均不得报考,切勿虚假瞒报。此项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如公示、聘用、审档调档、工资核定)发现其已签订服务协议或办理聘(录)用通知书且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均取消聘用资格;
8.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上述不得报考情形时间节点均以报名结束时间为准。
(五)回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二)报名时间:2024年7月1日9:00-11:30;13:30-16:00,逾期不予受理。
(三)报名地点:
1.岗位序号:1号--17号岗位报名地点为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梅河口市滨河南街1418号);
2.岗位序号:18号--37号岗位报名地点为梅河口市中心医院行政会议中心三楼人力资源部(梅河口市爱民大街866号)。
(四)报名材料:
1.《2024年梅河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3号)》(附件2)2份,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