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如遇特殊情况,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议定。
5.拟聘用人员备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备案制度。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填写《呼伦贝尔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花名册》和《呼伦贝尔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6.办理手续并签订合同。招聘单位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文件办理新聘用人员相关人事手续,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
7.实行试用期制度。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8.办理聘用手续后,放弃或被取消聘用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补递。
9.招聘单位在公开招聘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拟取消应聘人员考试、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要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告知应聘人员被取消资格的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的陈述和申辩权利。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条款规定,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10.在公开招聘所有环节中,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导致出现未能联系上应聘人员的情况,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八、纪律与监督
(一)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要求,用人单位对报名资格审查要高度负责,对因资格审查不严而发生的问题,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
(二)严格招聘纪律。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的认定与处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建立招聘公开制度。招聘工作应当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四)纪律与监督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内人社发〔2022〕2号)要求,招聘工作应实行回避制度。
(1)岗位回避。应聘人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等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
(2)履职回避。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人员利害关系的,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回避。
九、其他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二)本方案由2024年呼伦贝尔市冰上运动中心公开招聘体育场馆(冰上项目)运行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470-8210679
监督举报电话:0470-8217991
原标题:2024呼伦贝尔冰上运动中心招聘电子计时记分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hlbrrc.com.cn/news/detailed/4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