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专业技能测试
(1)专业技能测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在电子计时记分方面的实际操作能力。专业技能测试按试讲方式进行,备考时间为20分钟,考试时间为20分钟,总分100分。
(2)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50分,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专业知识测试、专业技能测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四舍五入)。考生的专业知识测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为每位考官所给分数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考试总成绩=专业知识测试×30%+专业技能测试×70%。
4.本次招聘将按照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并在呼伦贝尔市体育局官网公布。
如招聘计划内岗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并列人员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低排序。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也相同的,再另行加试确定(加试形式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六、体检与考察
1.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体检须在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体检时,要做到认真负责、组织严密、程序严格、公开透明。应聘人员需要复检的,在接到医疗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通知应聘人员进行复检。
3.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4.体检医务人员及工作人员与体检者有需要回避关系的,应进行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医务人员及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5.体检环节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6.考察工作在体检完成后进行,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成立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认真全面考察。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7.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经招聘单位党组织研究确定,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8.考察环节因个人原因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公示与聘用
1.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招聘单位负责人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呼伦贝尔市体育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有反映问题人员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2.公示期间,对于反映应聘人员有关问题的举报信、电话以及有关部门转办的举报信,要认真登记,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最终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和转办单位。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公示环节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4.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
(2)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入编制,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以及录取为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