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绍兴市本级卫生健康单位第三次招聘硕士博士研究生、高级专家公告

2024-06-20 20:26:40阅读:0地区:浙江电脑版

  为深化“千名硕博”引才活动,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绍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开展市本级卫生健康单位2024年度第三次硕博士研究生和高级专家公开招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计划

  绍兴市本级7家卫生健康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8名工作人员,均为正式在编人员(其中公立医院为事业编制报备员额管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全额事业编制)。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以及应聘人员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博士研究生,普通高校硕士(境外人员学历学位需经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相关专业由招聘单位审核认定),2024年住培合格的硕士研究生;2024年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有一定工作经历的高级专家。

  “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内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国(境)外“普通高校毕业生”是指毕业时间或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时间在2024年的人员。下列情形者视同对待: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同期毕业并可在2024年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三、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

  2.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

  3.具有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情况为准);

  4.硕士研究生应在1988年6月20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级职称人员应在1978年6月20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职称的在职人员应在1973年6月20日以后出生。有特殊要求的详见计划表;

  5.身体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绍兴市范围内卫生健康单位未办理入职的拟录取人员;

  2.绍兴市范围内卫生健康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书面意见的除外);

  3.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硕士博士研究生的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2024年毕业的绍兴市范围内定向培养基层卫生人员(现工作单位及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学校等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书面意见的除外);

  5.现役军人。

  四、招聘方法和步骤

  1.报名和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可到招聘单位或通过网址、邮箱投递等方式向招聘单位报名,报名时间从6月20日开始至6月28日截止。

  (2)应聘人员需提供的资料具体如下:

  ①2024年毕业生须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因学校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须提供学校在读证明和个人承诺书,并经学信网现场审核,且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向招聘单位提供相应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毕业的人员需提供入学证明相关材料,且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证书。2022年、2023年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

  资格审查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及其复印件,主要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有关资格证书及获奖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等,非现场报名请以原件的扫描件报送招聘单位。

  ②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和社保证明复印件。

  (3)属绍兴市范围内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报考的,需出具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其中属绍兴市范围内卫生健康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报考的,需出具现工作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书面证明复印件。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