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黄冈师范学院专项招聘管理岗人员及专任教师公告

2024-06-20 20:27:45阅读:0地区:湖北电脑版

  2.资格初审:学校根据招聘条件审核确定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并在学校网站(http://renshi.hgnu.edu.cn/)“通知公告”栏予以公示,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查看报名资格初审情况。

  3.资格复审:初审通过人员在面试前一天需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复审时提供《报名表》、全套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套,原件由工作人员校验后返还,复印件留存备查。资格审查通过的,按照公告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者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

  5.开考比例:本次所有岗位招聘免笔试,符合条件人员全部进入考核。

  五、考核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省人社厅的指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黄冈师范学院组织。考核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工作按照《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规程》执行。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当场打分。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将通过学校网站(http://renshi.hgnu.edu.cn/)“通知公告”栏另行通知。

  管理岗人员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团结协作意识、岗位所需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分析与解决工作问题的能力和心理素质等方面情况;专任教师岗位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素养、学术水平、举止仪表、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等综合能力。

  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占10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总成绩相同,可由面试考核组增加综合应用能力加试,加试得分高者排名在前。实行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六、体检与考察

  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心理测试及考察环节人选。

  (一)体检和心理测试工作由黄冈师范学院统一组织。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二)考察工作由考察组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档案、书面函调、线上面谈等方式进行,全面了解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考察中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考察结束后,由考察组全面、客观、公正地撰写考察材料。

  (三)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心理测试、考察不合格的,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及备案

  (一)经体检、心理测试、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经学校党委常委会审定,在学校网站(http://hgnu.edu.cn/)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间如收到问题反映,由我校调查核实。

  (三)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以及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报省人社厅审核备案。

  (四)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办理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申请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申请备案。

  八、聘用

  (一)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学校通知新聘人员报到,与其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对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所聘岗位的薪酬待遇。

  (二)新招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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