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威海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试前置招聘教师(第二批)公告

2024-06-20 20:27:57阅读:0地区:山东电脑版

  1.笔试具体时间、地点等详见威海市教育局网站笔试通知。

  2.笔试。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等,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学论、教育法律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笔试结束后,设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按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2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有人员进入考察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退役军人、随军家属等人员优先,其他人员加试确定人选。应聘人员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威海市教育局网站予以公布。

  考察参考国家、省公务员考察有关规定,考察根据岗位条件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能力和学习成绩等方面情况,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与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同时将对考察对象开展心理健康测试。审核档案时,如档案重要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且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以及档案中存在涂改造假问题情节较重的,终止考察程序。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考察、体检工作按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要求组织实施。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招聘单位或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照规定提出复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因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经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因病、事假累计超过40个工作日不在岗的,试用期顺延至补足其不在岗的工作日后考核,在报到后一年半仍未补足的,视为考核不合格。女性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不在岗的,试用期顺延至补足其不在岗的工作日后考核。招聘岗位约定最低服务年限的,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

  七、其他

  1.严肃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2.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岗位计划表》,准确理解相关政策与要求,根据个人情况,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在公开招聘期间,应及时登陆威海市教育局网站和招聘单位网站,了解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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