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株洲市石峰区教师招聘公告

2024-06-20 20:29:10阅读:0地区:湖南电脑版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闭卷)和面试的方式进行,成绩均采用百分制。

  1.开考比例: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报请石峰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面试的时间、地点请及时关注石峰区政府门户网。

  应聘人员参加考试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两证缺一者,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主要内容包含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素质教育和新课程改革基础理论、方法及实践应用分析等。考试时长120分钟。

  4.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原则上按照招聘计划数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若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领会教材能力、组织课堂教学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专业技能等。面试方式为微型课(其中音乐、体育、美术岗位面试内容为上微型课和专业技能展示),微型课的备课时间为30分钟,上课时间不超过8分钟。

  5.成绩: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其中音乐、体育、美术岗位面试成绩计算方式为:上微型课占60%、专业技能展示占40%。笔试、面试、综合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综合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的排前。本次考试设置综合总成绩合格分数线70分,未达到70分者不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总成绩的排名先后,以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入围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统一安排在定点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增加涉毒毛发检测,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招聘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身体心理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考察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的,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两次。体检、考察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

  根据综合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石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由石峰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六、聘用与待遇

  1.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报市人社局备案后,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2.新聘用教师由石峰区教育局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分配,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不服从分配者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新招聘教师统一入编。由用人学校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岗位设置要求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已取得职称的应聘人员,在所聘单位有相应岗位等级空岗,并且任职年限满足相应岗位等级任职条件的前提下方可参与岗位竞聘,聘用到相应岗位等级。

  4.被聘人员在本区至少服务五年,并签订服务承诺书,服务期内不予办理调动等任何手续。如拒不履行在本区最低服务年限,被聘人员须赔付相应违约金,服务年限每少一年赔付违约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

  七、咨询和监督

  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石峰区纪委监委、经开区纪工委全程参与监督。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情形,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石峰区教育局0731-22529876

  监督电话:石峰区人社局0731-22629700石峰区纪委监委驻区委办纪检监察组0731-22629957

  八、其它说明

  1.本方案解释权属株洲市石峰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未涉及的内容,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出现分歧时,由株洲市石峰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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