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无锡市教育局直属单位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4-06-20 11:31:13阅读:0地区:江苏电脑版

  为进一步拓宽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渠道,促进教育资源合理配置,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印发无锡市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操作办法的通知》(锡人社发〔2023〕79号)精神,确需从本市下辖市(县)区和基层机关事业单位调入人员的,原则上应采取公开选聘方式。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单位将公开选聘1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选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平公开、人岗相适、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初审、面谈、资格复审、考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进行。实行公开选聘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

  二、选聘范围

  无锡市(含江阴、宜兴)事业单位(不含无锡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三、选聘岗位

  具体选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7。

  四、选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选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近两年年度考核结果等次在称职或合格以上。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党政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

  4.在涉及国家秘密岗位工作,未满解密期的;

  5.新录(聘)用人员未满规定服务年限、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录(聘)用时有其他限制性规定且未达到解除条件的;

  6.其他须回避或不符合选聘条件的。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与初审

  1.报名: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6月26日9:00至17:00;

  报名地点:详见附件1-7各选聘单位公告;

  报名材料:详见附件1-7各选聘单位公告。

  2.初审:

  各选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初审结果告知应聘人员。

  3.注意事项:

  (1)本次选聘不设开考比例;

  (2)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选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

  (二)面谈

  若报名人数低于1:3,通过初审的人员直接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若报名人数超过1:3,由应聘单位组织面谈,按照1:3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并在无锡市教育局网站公布。面谈成绩不计入考试成绩。

  (三)资格复审

  考试前,由无锡市教育局负责资格复审。应聘者应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无锡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下载填写后A4正反打印并亲笔签名,见附件8);

  2.居民身份证(二代);

  3.学历学位证书(境外学历需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证书);

  4.教师资格证;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6.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含续聘及岗位变更合同);

  7.近两年年度考核结果证明;

  8.其他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进入考试环节。如应聘人员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通知现工作单位。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聘工作始终,在公开选聘过程中,发现选聘对象不符合选聘条件的,随时取消其选聘资格。

  (四)考试

  考试由无锡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岗位编号3001-3011的岗位考试分为试讲和答辩两个部分,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思想品德、知识结构、教育管理能力、课堂教学能力、科研能力及综合素质等;岗位编号3012的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100分,合格线为80分。

  (五)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成绩排名按岗位选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参加体检前,应聘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的,视作放弃。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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