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黑龙江工业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6-20 17:31:00阅读:0地区:黑龙江电脑版

  2.面试。面试采取试讲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试讲和结构化面试的分值分别为100分。面试成绩=(试讲成绩×60%)+(结构化面试成绩×40%)。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管理岗位人员和辅导员面试只进行结构化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视为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面试当日出现缺考,不影响该岗位招聘计划。

  3.学校将根据报名情况适时组织笔试和面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在黑龙江工业学院网站主页“通知公告”栏目发布。

  4.按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当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1.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人员,提供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考察。体检合格者方可参加考察。考察工作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对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被考察人员提交《黑龙江工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一份。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额,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上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学校研究同意后,统一在黑龙江工业学院网站主页“通知公告”栏目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落编手续,按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应届毕业生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学校实行师德考核“一票否决制”,试用期间,如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予以解聘。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所有信息均通过黑龙江工业学院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同时应保持电话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与学校取得联系,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面试、考核、体检、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四)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待遇

  (一)被聘用人员核入黑龙江省直事业单位编制,并按照政策享受省直事业单位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和其他福利待遇。

  (二)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符合我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类别,且报请上级有关部门审核通过的,方可享受相应的工资及校内待遇。

  (三)博士研究生按照《黑龙江工业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黑工院发〔2021〕38号)文件享受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见附件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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