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笔试
笔试采用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笔试分两科进行,每科满分100分。
(1)笔试科目
①《公共基础知识》
②《教育类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2024年7月13日
上午9:00—11:00《公共基础知识》
下午14:00-16:00《教育类专业知识》
(3)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报考者须凭笔试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入场考试。
(4)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教育类专业知识》成绩×50%+加分
2.面试
面试由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三门峡市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1)面试确认及资格审查
根据笔试成绩,按报考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确认及资格审查的人员,如遇末位名次并列的可同时参加面试确认及资格审查。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确认及资格审查。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确认及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资格确认采取本人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告。参加现场资格确认人员须按要求下载、如实填写《面试资格信息确认表》,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
②毕业证、学位证。港澳台学历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面试确认及资格审查时所在学校未办理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可由考生所在学校出具证明材料,正常参加面试,在2024年8月底前仍没有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将不予聘用)
③教师资格证书。报名前已参加教师资格证考试并通过,未拿到证书的,可以报考要求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岗位,面试资格确认时须提供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审核通过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考生须在2024年8月底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未取得的不予聘用。
④在职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主管部门的须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⑤因教育教学工作经历放宽年龄的报考者,需提供本人在中小学的工资流水或社保缴费记录。
⑥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主动放弃面试的考生,本人应提交书面声明;对未提交书面声明的,以三门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核实记录为准。未进入面试确认及资格审查的考生,也应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以免影响递补。
面试确认及资格审查时如发现通过填报虚假信息取得报考资格的,取消报考资格,列入不诚信人员名单。
面试确认及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即为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形式和内容:
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使用三门峡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现行教材,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课堂组织能力、教育教学艺术、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其中学前教育、美术类、音乐舞蹈类、体育类岗位的面试内容包含专业测试。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原始成绩当场公布。
(4)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的比例等于或低于1∶1,形不成竞争的,组织现有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试,应试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5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5)报考同一岗位分布在两个及以上面试组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采取“二次平均法”(附件2),由面试原始成绩加权平均得出。除加权系数四舍五入保留4位小数外,其余计算过程的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3.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考试总成绩在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