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州长兴县教育局招聘事业编制中小学教师公告

2024-06-20 18:04:13阅读:0地区:浙江电脑版

  为加快推进我县教育现代化进程,结合我县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决定公开招聘义务段事业编制教师18名,高中段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制教师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计划

  见附件《岗位需求表》。

  二、招聘条件和对象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专业能力和身体条件。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6月18日之后出生)。

  2.全国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国(境)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的户籍不限;普通高校2024届本科学历学位毕业生限浙江省内户籍,普通高校历届本科学历学位毕业生限长兴生源或长兴户籍。户籍迁入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18日。

  3.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

  (二)招聘对象要求

  (1)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2022、2023、2024届本科学历学位的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相对应(详见附件),或具有与招聘岗位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其中,2022、2023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6月18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2024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任教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2)普通高校非师范类专业2024届本科学历学位的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相对应(详见附件),或具有与招聘岗位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任教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3)全国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国(境)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专业不限,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任教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4)国家“一流”建设高校本科学历学位的毕业生。专业不限。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任教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5)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相对应(详见附件),或具有与招聘岗位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任教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历届毕业生须具有与招聘岗位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6)2007年县教育局招聘的编外农村教师。报名时要求报考的学科与其所学的专业或者与其曾任教的学科一致(由现工作单位出具曾任教学科证明),且报考中学学科要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学科要有专科及以上学历。须在1981年6月18日之后出生。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考生须通过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于2024年6月18日至2024年6月26日下午17:00期间进行网上报名,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报名。每人限报1门学科。

  

  (二)现场资格审核。报名人员须于6月27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到长兴县教育局3号楼二楼大会议进行现场资格复核。提供如下资料:1.身份证;2.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户口簿需复印户主和本人2页);3.报名表1份(可在“来了码”系统中打印);4.教师资格证书(有就提供);5.毕业证书;6.学位证书;7.报名时提供的其他附件材料;8.《就业推荐表》(应届生提供);9.《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应届生提供);10.师范类学生证明(师范生提供)。以上10项材料除《报名表》外,其他均需现场审核原件后交复印件,请报名人员自行准备好所有复印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复核时材料提供与线上提供材料不一致,或不参加现场资格复核的,不能进入考试环节。

  (三)报名中如出现拟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不足1:3的,将酌情相应核减该学科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学科招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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