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成绩由市特岗办发布查询公告,考生可登陆“陕西特岗系统”查询。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应聘人员本人向安康市特岗办(设在安康市教育体育局)当面提交复核申请,市特岗办按规定程序受理应聘人员复核申请。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
(四)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设置最低分数线,最低分数线计算办法为:最低分数线=考生笔试有效成绩平均分×60%,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或单科成绩为零的均不得确定为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县特岗办根据笔试合格人员成绩高低,分岗位按照招聘计划数的3倍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并公告;出现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进入资格复审;达不到3倍的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全部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县特岗办对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有关证件原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暂未领取到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者提交相关证明和承诺书),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面试资格。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报考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曾在事业单位或公务员岗位工作(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的,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同意辞职的证明,无相应证明的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在规定时限内,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放弃或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依据本岗位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只递补一次。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和需提供资料由县特岗办负责公告。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
(五)面试
面试实行统一时间、统一面试形式、统一评分标准,市特岗办负责协调指导,县特岗办具体组织实施,面试考官实行县(区)域内回避制。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具体安排由县特岗办负责公告。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结束后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教育理论知识+学科专业知识)÷2]×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按公式一次性计算生成,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面试结束后,县特岗办将在陕西特岗系统、紫阳县人民政府网和“紫阳教育”官方微信上及时公布面试人员的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
(六)体检考察及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由县特岗办组织。依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其中,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照上述招聘条件中的优先条件确定排名顺序。
体检标准按照省教育厅、省卫健委《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师〔2019〕61号)规定执行。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县特岗办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因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名额,经市特岗办同意,由县特岗办从参加该岗位面试且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考察结束后,由县特岗办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并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补录
8月18日前,拟聘用特岗教师赴县特岗办报到。未经请假等相关手续逾期一周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与考生签订考试诚信书中明确标注)。
为确保特岗计划全部完成,对未完成的特岗计划由县特岗办在本次特岗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进行补录。
补录按照人员调剂和计划调剂两种方式依次进行。
1.人员调剂:根据岗位设置情况,依据考生考试成绩逐名按序征求考生志愿,由同学科的高学段到低学段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调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