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心理测评、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
1.心理测评。对入围考生进行心理测试,以考察考生的性情、意志、品质以及反应等心理素质,采用上机测试的方法,是人职匹配度的参考依据。学校公开招聘工作小组按照招聘计划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心理测评及体检人选名单。
2.体检。学校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通过心理测评人员到指定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体检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3.考察。采取档案调转、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体检合格人员政治素质及德、能、勤、绩、学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对有工作经历者须到其原单位考察;对国外留学人员,要与相关部门协调,考察其在国外期间的工作、学习、生活等相关情况。考察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4.确定拟聘人员。学校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报学校会议审定。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5.公示。学校将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兰州理工大学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6.备案。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报省教育厅、人社厅备案后,办理审批聘用手续。对规定时间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拟聘人员不予审批聘用。
7.岗位聘用。对省教育厅、人社厅备案后的拟聘人员,学校通知到岗报到上班。学校按照程序办理岗位聘用手续,按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
三、补充录用
在公开招聘中,因资格审核、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该岗位成绩排序由高到低及最低分数线要求依次递补,但公示开始之后不再递补。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对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三)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取消手机短信拦截,因本人填报的手机号码有误,造成信息不能及时准确送达,产生后果的责任自负。
(四)本公告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兰州理工大学人事处网站同时发布。
(五)学校已根据各岗位要求和特点,对岗位所需专业为学术学位硕士、专业学位硕士进行了明确设置,请考生对照自身所学专业选择匹配岗位进行报名。
(六)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即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以及有其他影响情形的岗位。具体回避情形请查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七)本次招聘全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附件【兰州理工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列表.xls】
原标题:兰州理工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rsc.lut.edu.cn/info/1170/477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