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廊坊固安县第二次选聘教师公告

2024-06-19 17:34:20阅读:0地区:河北电脑版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廊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为满足固安县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需求,急需引进高素质专业化教师,提升教育教学质量,面向社会公开选聘97名教师,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面试、资格审查、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择优聘用。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选聘方式,由固安县教育和体育局组织实施。

  二、选聘岗位和名额

  固安县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教师97名,具体选聘人数、岗位条件详见《固安县2024年公开选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3)。

  三、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17日至2006年6月17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取得高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6月17日以后出生)。

  4.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取得高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学历可放宽至本科。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取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的报名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专业名称与选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相近、课程基本一致,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可报考该岗位。

  8.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名称”的,须一字不差(设定的专业要求带括号的,审核时专业为括号内、外均可)。专业要求为“专业类”、“一级学科”的,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审核。

  使用学历底限(学位底限)以上的学历(学位)报考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岗位时,若专业名称与岗位条件要求的“专业类”所包含的具体专业名称一字不差的,视为同一专业。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国家对专业归类有过调整、专业名称有所变更的,与所设专业属前后衔接关系的专业,视为同一专业。

  9.关于教师资格证的要求:具有学科学段与报考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持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考人员在聘用前(8月31日前)须取得报考岗位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10.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二)本次选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选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4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年、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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