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门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教职员公告

2024-06-19 17:35:29阅读:0地区:广东电脑版

  (4)工作经历材料。具体工作经历需提供劳动合同或相关工作单位意见材料予以佐证。应聘人员在校全日制学习期间参加社会实践或者参加相关工作,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了社会保险,也不视为工作经历。

  (5)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证明材料。

  (三)资格初审

  1.招聘单位将通过报名系统对应聘人员信息和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时间为2024年6月21日9:00时至6月28日17:00时。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审核通过。通过后应聘人员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或修改报名资料。在报名期间资格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可以选择其他岗位报考。应聘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初审结果。如有需要,工作人员会电话联系应聘人员告知资格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因电话号码错误或发生变更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2.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招聘单位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符合招聘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的,或存在填写虚假信息、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形的,将按规定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六、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或直接业务考核的方式(详见附件1)。

  (一)笔试

  1.参加笔试确认。采取“笔试+面试”考试方式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于2024年7月1日9:00时至7月1日18:00时,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参加笔试确认。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应聘人员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2.打印准考证。完成了参加笔试确认的应聘人员请于2024年7月4日上午9:00至7月6日上午8:30时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

  3.笔试时间:2024年7月6日上午9:00-10:30。

  4.笔试地点另行公布。

  5.笔试内容。教师岗位主要测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知识与应用等内容;非教师岗位主要测评综合能力。

  6.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笔试成绩。

  7.笔试加分。参加我省“三支一扶”服务计划服务期满不超过3年,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笔试成绩加5分。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应聘人员持准考证、本人居民身份证,以及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江门市教育局人事与师资管理科(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建设二路127号808室)申请加分。逾期未申请的,视为应聘人员自愿放弃加分。

  (二)面试

  根据招聘岗位,面试采取相应方式进行,具体见附件1。

  1.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采取“笔试+面试”考试方式的岗位,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将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采取“直接业务考核”考试方式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全部入围参加业务考核。

  2.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前,将由招聘单位组织入围面试人员现场进行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入围面试人员应提供以下审核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报名登记表。

  (2)报名时要求提交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等其他材料。

  3.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等具体安排在江门市教育局网站另行公布。

  4.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向应聘人员公布。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纳入体检范围。

  (三)总成绩

  采取“笔试+面试”考试方式的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相同,则加考面试,以加考面试成绩确定最终名次。

  采取“直接业务考核”考试方式的岗位,应聘人员的“直接业务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成绩相同,则以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评分相同无法确定名次,则对成绩相同者再次开展直接业务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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