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面试考核。采取量化评分方式对通过资格审核人员进行现场面试,面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职业能力、专业技能和思想政治表现、工作(学习)实绩等。面试采用现场讲课方式进行,时间为10分钟。讲课内容以教育部门指定课文为准,未按指定课文准备教案和讲课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计零分。应聘人员根据自己的讲课内容自备教案教具进行讲课,讲课以板书授课方式开展;面试点仅提供粉笔、黑板,不提供多媒体教学设备;应聘人员若需其他乐器或设备请自备;应聘人员携带的教具、乐器和各类设备须经工作人员审核后方可带入面试考场。所有应聘人员讲课教案必须手写,教案不得表述自己的姓名、家庭背景等个人信息,否则按面试违纪处理,面试成绩计零分。教案按要求复印,应聘人员进入面试考场后将教案复印件交由工作人员审查无违纪现象后,由工作人员分发至各考官。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面试成绩低于80分为不合格,不予引进。面试合格人员按总成绩(百分制,总成绩=综合评价成绩×30%+面试成绩×70%,保留小数点后2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名进入下一环节,总成绩低于80分者不予引进。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按照综合评价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面试成绩和综合评价成绩均相同的,进行加试确定名次。
(四)现场签约
经面试确定的拟引进人员,现场进行签约,应届生签订《高校毕业生三方协议》,往届生签订《意向性就业协议》。
(五)体检
对面试通过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统一体检(费用自理),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
(六)考察
根据引进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考察。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有任职回避情形等进行审查。按照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中存在材料弄虚作假、个人经历不实等问题的取消引进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资格者,经核准后,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面试或总成绩低于80分的不得递补),体检或考察环节递补只进行1次。
(七)公示聘用。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在东乡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办理聘用手续。引进的国家公费师范生最低服务年限6年;教育类其他岗位人才最低服务年限5年。2024年应届毕业生,待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安排到岗工作,2024年7月31日前不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形成的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六、优惠政策
(一)职称工资待遇
引进人才原已聘任的专业技术职称,引进后不受单位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数额的限制,可聘任原等级专业技术职称。
(二)生活保障待遇
在享受正常工资待遇的同时,对符合相应条件的刚性引进签约5年以上人员,同级财政按不同层次落实5-23万元不等的安家补贴和安置费。具体按照《东乡县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办法(2024年修订版)》执行。
(三)人事关系。通过调入(聘用)方式引进的人才,由组织人社部门按规定落实相关待遇;辞职(辞退、解聘)后来东乡县工作的,由组织人社部门负责核准认定其原有身份、学历、工龄、专业技术职称和任职资格,及时调档,确定相应职称职级,并享受同类人才的同等待遇。
(四)户口关系。凡引进人才愿落户东乡县的,由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手续。
(五)子女入学。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子女初次择校(包括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阶段),由县教育局根据本人意愿和实际情况,按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