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西安工业大学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招聘公告

2024-06-19 17:39:10阅读:0地区:陕西电脑版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经学校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性质

  此次计划公开招聘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1人,事业编制。

  二、招聘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熟悉少数民族政策,能够熟练使用维吾尔族语言和汉语进行交流。

  2.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有志于长期从事学生工作;身心健康,性格开朗,善于沟通交流。

  3.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或预期2024年9月1日以前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学科专业要求见附件:招聘学科专业范围。

  留学人员取得的国(境)外相关学历、学位均须通过教育部认证。

  4.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1年以上者优先。

  主要学生干部指:学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校(院)团委副书记、团委组织部及宣传部部长、副部长,校院(系)两级学生会(或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部长、副部长,班长、团支部书记等。

  5.年龄要求:199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阶段(6月20日——7月2日)

  应聘人员需要将简历发至邮箱xatu_xsjy@xatu.edu.cn

  (二)资格初审(7月3日——7月5日)

  学校根据工作要求,对应聘人员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者学校会以电话形式通知本人参加后续招聘程序,未通过者不予通知。

  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应达到3:1及以上,方进行后续招聘程序。

  (三)现场审核确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通过初审人员,需携带相关材料来校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并签订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所需材料包括:

  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2.中共党员及入党时间证明,须加盖所在院(系)党委公章;

  3.各阶段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

  4.“主要学生干部”证明,须加盖所在院(系)公章(非必须);

  5.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1份(非必须)。

  未进行现场审核确认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考核及录取资格。

  (四)选聘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通过初审的应聘者,经现场审核确认后,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笔试考核,笔试内容主要为综合能力素质测试。

  面试:通过笔试考核的人员,根据笔试成绩排序,按照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人员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面试。面试的主要内容包括辅导员工作相关的理论知识、政策文件、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内容。

  考核总成绩为百分制,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6:4的比例确定。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招录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员,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上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拟录用人员根据通知时间,统一前往学校指定的三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同时,学校对拟聘人员进行思想政治、现实表现等方面进行考察。

  (六)心理测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与考察合格人员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心理测试。

  体检、考察或心理测试环节不合格者,不予录用,缺额按照总成绩排序依次进行递补。

  (七)公示(时间待定)

  学校根据体检、考察和心理测试结果确定最终录用人员,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八)签约录用

  公示结束后,录用人员与学校签订就业协议,办理后续入职相关手续。

  录用人员应按照学校通知的时间及时办理报到手续,未按期办理报到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录用资格。

  四、注意事项

  1.我校公开招聘各环节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各位应聘人员切勿轻信各类谣言和假冒网站,谨防上当受骗。

  2.应聘人员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故意隐瞒等情况,一经查实取消应聘及录用资格并通报至其所在学校或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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