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德州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24-06-19 17:39:47阅读:0地区:山东电脑版

  招聘岗位有政治面貌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关系证明。

  以上所需材料中,身份证、学历学位证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核实后原件退回,复印件学校留存;其他表格、证明等均需原件,学校不再退回。

  3.面试

  面试考务费为70元,面试时间、要求将在学校网站另行通知。面试各环节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为70分,考生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根据岗位特点,教师岗位面试采用试讲方式进行,辅导员岗位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组织计划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综合素质能力及考生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能力、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等情况。

  4.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的确定

  全部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考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在学校网站公布。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

  (四)考察体检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体检资格造成的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1.考察

  学校将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查,重点审查“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出具书面考察意见。

  2.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范围。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未经德州职业技术学院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学校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备案,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学校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执行高等学校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相关规定,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4-2557152监督电话:0534-2687084

  地址:德州市大学东路689号

  七、其他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有关招聘事项通知信息通过学校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等期间,随时关注相关信息,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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