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组织我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广宁县事业单位63个岗位共招聘68名工作人员(详见附件1《广宁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招考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以上毕业人员。其中,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4年9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4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者须于报名首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报考年龄为18至35周岁(1988年6月20日至2006年6月19日期间出生);
7.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人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报考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考生请于2024年6月20日上午9:00至2024年6月26日下午17:00登录事业单位招聘系统报名,网址:bm.gd-pa.cn/dzsys/zqgn,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注册、上传照片、填写个人资料信息并完成网上报名。
(二)报名流程
1.提交报考申请。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准确把握具体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时间登录报名系统,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注册、上传报名材料、填写个人资料信息并完成网上报名。考生报名确认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材料如下:
(1)填写报名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彩色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
(2)居民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扫描件(扫描在A4纸的同一面);
(3)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籍验证报告扫描件;国(境)外院校毕业生在报名时还须同时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扫描件(岗位有职称要求的需提供);
(5)工作证明材料扫描件:①社保部门开具的工作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②与缴纳社会保险的工作单位签订的注明工作岗位内容的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工作单位开具的注明工作岗位内容的证明,证明须有经办人签名、联系方式和工作单位盖章。上述①、②两项材料须同时具备(岗位有工作经历年限要求的需提供);
(6)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
上述材料要求pdf格式,显示必须清晰、完整。
2.初步审核。采取系统自动审核方式,不作人工资格初审。报考人员详细了解自己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自行诚信报考。
3.报名确认。应聘人员请于2024年7月4日9:00至7月5日17:00登录招聘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进行报名确认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4.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请登录招聘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将在广宁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dgn.gov.cn/)另行公告。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5.加分审核。
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文件规定,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参加县、乡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