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2024年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要求,经魏县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及职业教育教师160名。现公告如下:
一、单位概况
本次招聘的学校均为魏县教体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选校、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四、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共招聘160名,其中:
小学教师18人,其中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8人;
初中教师63人,其中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36人,定向招聘岗位4人;
高中教师49人,其中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30人;
职业教育教师30人,其中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21人。
(具体岗位信息和岗位计划见附件1、附件2)。
岗位条件中的“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2年6月24日及以后毕业)、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期间入伍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年(2022年6月24日及以后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五、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3、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守宪法和法律;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6年6月24日以前出生,含当天),35周岁及以下(1988年6月24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在中小学教师招聘中,服役年限满12年以上的退役士兵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3年6月24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
5、凡涉及到年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户籍、服务期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报名第一天;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及其他条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的,在资格审查、考察阶段可提供学信网关于学籍、学历、学位查询信息,最晚在2024年7月底前须取得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匹配的学历、学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留学回国人员最晚在2024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7、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8、港澳台居民应聘者按照邯人社字〔2018〕69号和邯人社发〔2018〕22号文件规定执行;
9、语文教师岗位应取得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二级甲等及其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其他岗位应取得二级乙等及其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10、户籍要求。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不限户籍;本科及以下学历的,要求是魏县户籍,或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是魏县户籍;高校毕业生不限户籍;定向招聘岗位不限户籍。
11、学历及资格要求:
小学岗位要求考生取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初中、高中、职业教育岗位要求考生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